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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处罚
在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奖励活动中弄虚作假,侵占他人的科技成果,骗取奖励和荣誉称号的处罚
2015年11月25日    浏览量:12178

一、权力类型:行政处罚

二、权力编码:009172116-B-002000

三、法定实施主体:www.78365.com

四、具体实施主体:www.78365.com

五、联系电话:61881742

六、办理地点:成都市高新区蜀锦路68号

七、法定依据:
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》第四十七:“条违反本法规定,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,采取欺骗手段,骗取奖励和荣誉称号、诈骗钱财、非法牟利的,由政府有关部门依照管理职责责令改正,取消该奖励和荣誉称号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以罚款。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,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”

2.《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》第二十八条:“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,骗取奖励和荣誉称号、非法牟利的,由有关行政部门取消奖励和荣誉称号,没收其违法所得,并可处违法所得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;采取欺骗手段骗取享受税收优惠的,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追缴。”

八、流程图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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